(八)构建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完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农业标准化信息,维护更新国际、国内农产品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的数据库。完善农业地方标准网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全省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
拓宽农业标准化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农业标准信息服务网络资源,适时跟踪我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标准最新信息,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龙头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及时提供农业标准化动态信息。
(九)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支既有农业标准化知识,又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标准化人员队伍。(责任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
一是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组织对全省各级领导特别是对市、县、乡镇领导以及广大农业工作者,进行广泛的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提高全社会对农业标准工作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理论和技能的培训,培养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队伍。三是组织广大农民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技术培训,全省每年计划培训500人次,“十一五”期末完成培训1500人次。
六、具体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
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需要,结合我省的实际,建立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龙头企业带动”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新机制。探索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吸引广大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技推广部门、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广,形成社会化的标准化推进机制。按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积极实施农业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产、学、研”联合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技术标准,创新农业标准化实施机制,完善农业标准化实施保障体系,着力提高农业标准化的推广覆盖面和实施率。
(二)加大投入与政策扶持。
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农业标准化经费投入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农业标准研制和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实施、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经费的财政预算机制,制定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鼓励政策,对农业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