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
(黑市政字〔2007〕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支持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健全政府工作的民主决策程序,不断改进政府工作,现就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提高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
(一)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支持人民政协履行好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黑河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深刻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积极为政协履行职能、委员开展活动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吸纳了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的代表人士,其民主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鲜明的党派性等特点,层次高、影响大。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及时有效地改进政府工作;有利于求得共识,协调一致,推进黑河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政协对政府的政务活动和公务人员行政行为进行民主监督,切实做到认识上提高、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
二、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置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之下
(三)不断丰富民主监督内容。对国家
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重大改革方案和重点工程的实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政府依法行政和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情况,都要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