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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的通知

  (六)大型企业应在疾病控制机构中设健康教育科(可与相关科室合署办公),配备1-2名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保证必要的专业经费,配备工作电脑、多媒体、数码照相机等设备。
  (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应明确1个职能部门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在媒体上设置卫生栏目,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二、各级健康教育机构(人员)职责范围
  (一)市健康教育所业务工作职责范围。
  1、落实省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本市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计划;
  2、组织开展对本地区主要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公共卫生的健康教育;
  3、开展调查研究、效果评价、科研立项、理论研讨等工作;
  4、负责下发上级业务部门编发的各种宣传资料,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各种培训及宣传资料;
  5、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并负责对所辖地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6、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工作进行考核和指导,每年不少于1次;
  7、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馈、交流本市工作进度,并接受上级专业考核指导;
  8、配合中心工作及紧急事件,协调社会有关部门及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卫生知识传播活动。
  (二)各镇、区管委会、居(村)委会,各级各类学校,各大型企业,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人员(机构)业务工作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收集和积累各种专业工作资料,建立业务工作档案;
  3、利用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4、负责下发上级业务部门编发的各种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各种培训及宣传资料;
  5、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并负责对所辖地区或单位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6、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馈、交流本单位工作进度,并接受上级专业考核指导;
  7、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专业调查研究、信息传播、效果评价、学术探讨等;
  8、基层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应达90%以上。
  (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职责范围。
  1、收集和积累各种专业工作资料,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2、利用本部门的宣传优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交流本单位工作进度,并接受上级专业考核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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