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城市排水系统东部泵站运行管理,确保茄子河镇城市污水不进入桃山水库。
(4)加强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管理。
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1)取缔桃山水库上游无采矿许可证的老柞山金矿采金船,并逐步恢复采金区域的生态环境。
(2)结合水库二期工程建设,取缔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砖厂和煤矿。
(3)加强桃山水库饮用水源上游区域国土综合整治。
9、市林业局负责:推进桃山水库两岸及上游山体退耕还林。
10、市水务局负责:
(1)取缔水库上游的非法采砂活动。
(2)开展碱场沟等小流域治理,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
11、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各医院医疗废水达标治理改造和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有效运行。
12、市招商局负责:加强招商引资新上项目源头污染把关,严格控制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向我市转移。
13、省水库管理处负责:
(1)联合市或区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等部门,结合水库二期工程建设,取缔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污染水源的饭店和违章建筑。
(2)加强对库区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库区水产养殖和农业生产。
(3)严禁在库区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严禁在水库南岸垂钓,加强对水库北岸垂钓的规范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每年夏季组织开展桃山水库库区环境清理。
14、新闻部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15、勃利县政府参照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4月25日前)。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启动阶段(2007年4月26日至2007年5月8日)。发布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市环保局对国家、省和市控的重点污染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各区和相关部门对其它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三)实施阶段(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10月31日)。2007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年治理任务,具体污染治理项目按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完成,跨年度污染治理项目分步实施。各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服务,指导企业开展治理。强化依法管理,对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给予处罚,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验收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20日)。污染治理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由区环保局组织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市环保局组织区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验收。凡停业治理的企业,未通过环保验收不得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