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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七台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13、勃利县政府参照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4月25日前)。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启动阶段(2007年4月26日至2007年5月8日)。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市环保局对国家、省和市控的重点污染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其它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各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服务,指导企业开展治理。企业按通知要求开展整治。
  (三)推进落实阶段(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10月30日)。5月8日前完成取缔原煤散烧工作,其它治理任务在10月30日前完成,跨年度污染治理项目分步实施。强化依法管理,对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依法停产(业)治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验收阶段(2007年10月31日至2007年11月20日)。污染治理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由区环保局组织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市环保局组织区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验收。凡停业治理的企业,未通过环保验收不得开业。
  五、保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七台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升昌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云鹏 市委宣传部部长
      曾凡成 市人大副主任
      朱凯杰 市政府副市长
      刘显明 市政协副主席
      蔡高禹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庆贺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生江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 宁 市招商办副主任
      关永奎 市发改委副主任
      许传仁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念勇 市环保局副局长
      宋宜海 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李 友 市广局副局长
      李士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福昌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晨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正忠 桃山区政府副区长
      张和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歆东 新兴区政府副区长
      周奎兵 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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