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七台河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六月一日
七台河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中办发〔2007〕11号、中纪发〔2007〕5号和黑机发375号、黑政办综〔2007〕14号文件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清理重点,切实防止弄虚作假,提高清理成效。通过清理工作,进一步引导各区(县)、各部门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约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推动我市建设龙江强市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专项推进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 明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李 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荣庆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晨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侯如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晶 市规划局局长
张永波 市建设局副局长
马喜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宝山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宁勃 新兴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正中 桃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秀芬 茄子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廖 太 勃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高 明(兼)
副 主 任:李 煜、张荣庆(兼)
办公地点:市发改委
联 系 人:李 煜 联系电话:8685700、1394650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