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由地市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审批,省级备案、区级管理。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确保居民就近(一般步行不超过15分钟)得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制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进行内部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中心的业务管理。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区名+所在街道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设置目标
按照《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结合《七台河市区域卫生规划》,原则上按照3至5万居民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要求社区70%的居民从住所步行15分钟内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口1-1.5万的居民区可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行政区设置如下:
桃山区:6个街道、30个社区,城市人口约152889人,应设置中心7家,站10所。
新兴区:10个街道、30个社区,城市人口约153943人,应设置中心7家,站10所。
茄子河区:5个街道、20个社区,城市人口52903人,应设置中心3家,站5所。
五、设置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1、房屋面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要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符合卫生学标准。中心设病床的,每5张床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2、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2)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3)医技及其它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