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加强有关节能减排产业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财税收费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引导,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金融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电、气、热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体制改革,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对高耗能行业中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实行差别电价。
(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
统计部门要做好全市规模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统计和监测工作,建立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定期公报制度。完善我市纳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3户企业以及其它20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
组织部门要牵头制定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行业主要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中、省直大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八)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报道力度,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和典型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面的具体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宣传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对负面典型进行揭露和曝光,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为我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提供舆论支持。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和意识,总结宣传节能减排的经验、做法。引导公众把节能减排的法律规范转化为普遍的道德准则和广泛的社会行动。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节能减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七台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吉明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张 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金萍 市政府副市长
王春武 市政府副市长
朱凯杰 市政府副市长
刘文奇 市政府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