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沼气、生物质能以及风能、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实施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全市能源资源的调查评价。稳步发展替代能源,逐步推广使用高掺比燃料乙醇。在不方便使用工业余热的乡镇,推广使用“四位一体”沼气池,加快建设农村沼气项目,使沼气成为农村生活的新能源。积极开展农村秸杆综合利用工作,抓紧勃利秸杆气化炉项目的建设,在实验性生产的基础上,争取年内正式投产,并在我市农村地区大力推广使用。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继续推进宝泰隆圣迈公司10万吨煤焦油加氢制取优质燃料油项目,争取年内开工。大力推进二甲醚、生物质型煤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加大我市风能发电项目的推进力度。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关部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建设循环发展模式,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和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把发展循环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在搞好煤炭循环经济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型建材、机械、木制品和农产品加工等非煤接续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逐步降低对煤炭资源的依赖程度,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和高技术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努力构建生态型、环保型、节约型产业体系。
(二)拓宽节能减排融资渠道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市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要按照国家要求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以吸引战略投资者参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经营。要以国家支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为契机,积极争取和吸收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商业贷款和社会资金。
(三)严格执行节能和环保标准,促进企业能源计量工作
认真落实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冶金、建材、电力、煤炭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要研究制定能耗、污染排放限额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指导规范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对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能耗情况实施检查指导,督促和推进年耗标准煤5万吨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规定要求。加大节能降耗技术开发、示范、推广的力度,指导企业加强对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积极推广先进的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系统,促进企业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合理使用能源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