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7〕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
七台河市开展重大基础
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7〕2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各部门和区县政府要坚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突出做好八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公路交通设施。市交通局牵头,市安监局、建设局和区县政府配合,以桥梁为重点,对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工程进行排查。包括:
1、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
2、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较为集中的桥梁;
3、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
(二)铁路交通设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企业配合,对全市大型工矿企业已经投运的自备铁路及桥梁、站房进行排查。
(三)大型水利、电力设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桃山水库管理处、大唐七台河发电公司、市电业局配合,对桃山水库、大唐七台河电厂以及变电所(330千伏、500千伏)和输电线路大跨越塔(500千伏)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