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0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现场办理计划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8〕34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200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精神,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加大现场办理力度,切实解决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定原则和计划
按照市交办会议精神和《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2008〕19号)要求,承办建议提案总量在3件以上的单位至少要有1次现场办理,5件以上的至少要有2次现场办理,10件以上的至少要有3次现场办理。根据各承办单位报送的现场办理计划,承办量总在3件以上的发改委等22个部门和单位以及需要在现场办理的其它部门拟定现场办理67场次(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2007年的现场办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一致好评。今年,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总结,不断创新,把现场办理活动开展得更好一些。
一是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积极创造良好的现场办理环境。各承办单位对现场办理工作要提前做好办理计划和有关准备工作,现场办理要邀请所提问题的代表或委员、代表或委员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参加,由代表或委员本人和其所在地的政府,向市政府(承办单位)报告所提建议或提案的基本情况,相关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做好现场办理的配合工作。建议提案涉及到市政府其他部门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助主办单位搞好现场办理工作。
二是坚持面商,主动沟通,努力开创现场办理工作新局面。各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参与办理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商交流、征询意见等方式,以会场代现场,积极探索现场办理的新方法,与代表和委员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确实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来扩大办理工作的知情范围,尽可能让更多的代表和委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市政府和部门办理建议提案的情况。
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建议提案办理任务顺利完成。今年,市政府督查室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承办单位的内部交办、现场办理、办理答复、代表和委员的满意程度、二次办理答复等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将按照现场办理计划,对各承办单位现场办理进行参与和现场督办,各承办单位在实施现场办理时,要主动邀请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参加。市政府督查室将随时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办理计划,认真抓好办理工作进度,加大内部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全年办理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