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07〕6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促进全社会创新活动,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型陕西,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我省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进入新阶段。“十五”期间,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规模逐步扩大,自主创新成果显著增加,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至2005年,拥有各类科研机构1061所,其中省部级独立科研机构97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9个、国家部门专业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实验室7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0个,企业技术中心118家。已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12个,留学人员创业园3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3个,国家级软件学院3所,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0万,其中两院院士45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8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0亿元,进一步改善了基础研究设施与实验条件,提升了原始创新能力,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900余项,有50余项获国家级奖励,自然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等科技前沿领域在国内占有重要位置。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领域一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方向重点、技术装备、人才队伍、研发基础和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历史性成就,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十位。
但是,自主创新能力基础建设还存在着技术自给率低、发明专利数量少、科学研究水平不高、优秀人才短缺、资金投入不足、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不适应建设创新型陕西的要求,不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要求,不适应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的要求。
我国经济发展已逐步进入科学发展轨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对科技发展提出更多需求。自主创新已成为国家战略,国家已出台了若干扶持政策。我省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科技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增强。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实现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这一目标,依靠科教研发机构和重点企业两大力量,突破资金、人才、体制三大瓶颈制约,瞄准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生物技术、新材料等四大领域,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大学科技创新基地五大工程,促进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