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提升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十五)加强消防车辆建设。各地应按照“品牌集中、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品种齐全、性能配套、适当超前”的原则,在保证规定数量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大流量、大功率、大吨位消防车,不断提高消防车辆的技术含量,实现配置的结构性调整。其中,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年年底前,同江市、抚远县应各购置1辆泡沫或干粉消防车。2007年年底前,同江市、富锦市、抚远县、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必须各购置1辆器材消防车;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必须各购置1辆泡沫或干粉消防车;富锦市、抚远县、桦川县必须各购置1辆举高消防车。2008年年底前,同江市、抚远县、桦川县必须各购置1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2010年年底前,同江市必须购置2辆水罐消防车;抚远县、桦南县、汤原县必须各购置1辆水罐消防车。2007年年底,市区特勤中队的特种车辆、特勤装备和县(市)普通消防中队抢险救援班的特勤装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十六)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建设,2006年年底前,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率达到100%,特种防护装备率达到85%以上;2007年年底前,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要达到90%以上;2008年年底前,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要达到95%以上;2009年以后,要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实际需要更新换代装备,实现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跨越式发展。
(十七)加强科学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综合应用。要继续坚持“科技强警”发展战略,大力构建灭火救援信息化体系,逐步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运用市场机制,拓展消防监督检查视角,延伸消防监督管理视线,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率。2006年年底前,全市消防部队实现办公自动化,进一步加强消防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2007年年底前,市消防支队的消防通讯指挥车要具备现场实时图像传输功能,并与省消防指挥中心联网。开通GPS卫星定位系统,所有消防指挥车和战斗车辆全部配备定位终端。市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实现具备灭火救援现场实时图像传输等现代化指挥功能。开通消防大、中队视频会议系统。2008年年底前,在各地公安机关350兆无线集群通讯系统基础上,完成全市消防部队火场350兆无线集群通讯系统建设,实现全省、全市消防部队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