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市区自来水用户情况,需进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的总户数为12万户,此项工程计划用五年时间完成。
(一)2007年改造任务:完成2.6万户的改造。
(二)2008年改造任务:完成3万户的改造。
后三年视情况逐年推进,2011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如期完成水表分户改造任务,市政府成立推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领导小组。
组 长:孙 喆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书滨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任延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卫生局局长
张向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办主任
姜志敏 市建设局局长
张永贵 市物价局局长
桂兴智 市规划局局长
刘国桥 市房产局局长
孙开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陈春茂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井元杰 市民政局局长
蒋志芳 市公安局局长
宋志民 市财政局局长
周宝仁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王玉生 市新时代集团总经理
彭志强 市供排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玉生兼任。市推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时代集团,负责“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四、实施办法
(一)由供排水公司负责实施具体的改造工作。供排水公司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已建住宅“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的技术、安装、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规范,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操作。
(二)新建住宅必须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工程竣工后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水企业将不予通水。
(三)现有住宅“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改造,应采用区域整片改造与单元整体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实施。区域整片改造是指对划定区域内成套居民住宅实施的改造,单元整体改造是指对整片改造区域外供水条件满足改造要求的成套居民住宅实施的改造。
(四)水表、管道及相关设施的管理责任以水表为界划分,水表前端(含水表)由供排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水表之后至居民住宅户内用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由住户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