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孙伟经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书滨 市政府副市长
张丹虹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农委、公安局、质监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电业局、商务局、旅游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海事局、消防支队、经委煤炭办、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
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佳政发〔2007〕5号)的责任分工,组成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察组,由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带队,检查督察所分管战线和所包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领导检查、督察单位分工如下:
李海涛同志主持全市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张丹虹同志分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战线分管领导是各战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
孙喆同志包保汤原县和前进区;孙伟经同志包保同江市及公安系统;夏煌同志包保向阳区和东风区;张书滨同志包保富锦市及建设系统;吴国华同志包保郊区及文教系统;赖建海同志包保桦川县及商贸系统;张丹虹同志包保桦南县及工矿商贸企业;黄福清同志包保抚远县及农业系统。
在此基础上,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察工作的通知》(佳安办发〔2007〕26号)的部署,组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察组,在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不间断地对所属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察。具体分工如下:
市安监局:重点督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煤矿以及工矿商贸企业。
公安局:重点督察民用爆破器材和剧毒品使用、销售、储存、运输等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交通路段。
质监局:重点督察特种设备及相关企业。
交通局:重点督察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农 委:重点督察农用机械、渔业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教育局:重点督察中小学校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建设局:重点督察建筑企业和城市燃气。
海事局:重点督察水上船舶、港口、渡口等经营场所(单位)。
电业局:重点检查所属电力企业。
其他配合部门要认真做好所属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检、自查、自改工作,积极配合各牵头部门检查督察工作。
二、周密部署,严格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