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要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和问题,有关信息统计和报送办法另行发布;每年年初报送上年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安排。
附件1
佳木斯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孙伟经 (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 集 人:田 敏 (佳木斯银监分局局长)
张明明 (市金融办主任)
尚志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仲民 (佳木斯银监分局副局长)
张会彪 (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赵 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孝明 (市信访办副主任)
陈锡斋 (市林业局副局长)
葛振球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 学 (市农委副主任)
郭 源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卓力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许恒跃 (市日报社副社长)
张庆武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赫秀明 (市法院副院长)
姚绪庆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吕广良 (富锦市政府副市长)
曹善亭 (同江市政府副市长)
吴 琼 (汤原县政府副县长)
韩硬发 (桦川县政府副县长)
于俊飞 (桦南县政府副县长)
李 财 (抚远县政府副县长)
附件2
佳木斯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金融办:负责传达省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
佳木斯银监分局: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及风险防范工作,对职能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调查,牵头组织对其性质进行认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市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非法集资等各类金融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
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负责监测评估全市金融系统风险,承担金融系统性风险预警与防范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加强金融市场监管。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市工商局:积极配合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对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从事非法集资业务活动骗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对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