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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要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和问题,有关信息统计和报送办法另行发布;每年年初报送上年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安排。

  附件1
  佳木斯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孙伟经  (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 集 人:田 敏  (佳木斯银监分局局长)
       张明明  (市金融办主任)
       尚志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仲民  (佳木斯银监分局副局长)
       张会彪  (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赵 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孝明  (市信访办副主任)
       陈锡斋  (市林业局副局长)
       葛振球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 学  (市农委副主任)
       郭 源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卓力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许恒跃  (市日报社副社长)
       张庆武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赫秀明  (市法院副院长)
       姚绪庆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吕广良  (富锦市政府副市长)
       曹善亭  (同江市政府副市长)
       吴 琼  (汤原县政府副县长)
       韩硬发  (桦川县政府副县长)
       于俊飞  (桦南县政府副县长)
       李 财  (抚远县政府副县长)

  附件2
  佳木斯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金融办:负责传达省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
  佳木斯银监分局: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及风险防范工作,对职能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调查,牵头组织对其性质进行认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市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非法集资等各类金融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
  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负责监测评估全市金融系统风险,承担金融系统性风险预警与防范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加强金融市场监管。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市工商局:积极配合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对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从事非法集资业务活动骗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对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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