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
(佳政发〔200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部门:
县(市)区科技工作是我市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增长和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县(市、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开创我市科技工作的新局面,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发〔2001〕23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科技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县(市)区科技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县(市)区科技进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县(市)区处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特殊地位。当前,科技进步已成为县(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科技发展水平的差距已成为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技术落后制约了县(市)区的发展。全面推进县(市)区科技进步,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县(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目前,县(市)区科技工作仍比较薄弱,一些县(市)区的科技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科技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能满足县(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科技工作的指导,给予县(市)区科技工作以必要的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科技进步摆在县(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
二、全面规划和部署县(市)区科技工作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壮大县(市)区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整合资源、部门联动、上下结合,以重点科技项目为载体,发挥科技进步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提高科技工作和科技管理部门的地位,从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提高县区科技能力建设入手,探索县(市)区科技工作支撑县(市、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