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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2008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2008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制定的《龙岩市2008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龙岩市2008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城乡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基础促增收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岩委发[2008]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科学编制”的原则,遵循“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超前、留有余地、体现地方特色”的要求,优化村庄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引导和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8年至2010年全市完成900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其中2008年应完成5个乡镇、300个行政村规划编制。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政策,把握原则。一是村庄规划包括整治和建设两个部分,村庄规划要在乡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规划编制或修编应与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交通、水利和国民经济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对村庄的性质定位、人口和用地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规模预测和科学规划。二是村庄规划建设要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引导拆旧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设为主。占用耕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0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旧建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坚持“一户一宅”,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三是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要结合地形,依山就势,不搞“一刀切”,不大拆大建。以“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房)为主要内容,立足于整治环境,抓好村庄规划,搞好房屋立面整饰和地坪硬化,拆除闲置旧房,集中建设猪牛栏,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2、注重地形图测量工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筹措资金和委托地形图测量,市、县规划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村庄地形图要以村部为核心,对近期拟改造整理以及新村建设的范围进行测绘,比例尺要求1:500或1:1000。地形图测量成果,乡镇一级和超过0.5平方公里的村,应建立龙岩大地坐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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