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7〕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宝鸡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宝鸡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和制度上加强财政收支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腐败现象发生,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人行西安分行关于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2]102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监督,更好地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规范操作。与中省方案保持一致,保证改革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合理确定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征收机关和代理商业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性资金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三不改变”。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
(三)提高效率。改革财政性资金缴拨程序,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保证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提高财政性资金收付效率。
(四)强化监管。提高财政收支管理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收付全过程的有效监督。
(五)稳步推进。首先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市级部门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力争2008年市本级三分之一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面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