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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推动和谐文化建设。积极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文化艺术中心、广播电视中心、图书馆改造等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文艺调演、送戏送书下乡等活动。积极参加2008年奥运会文艺演出、澳大利亚悉尼中国文化年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年内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实施秦公一号大墓墓坑、周原召陈宫殿遗址等保护利用工程。
  (九)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民生财政体系。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分配关系,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制度。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把新增财力的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
  鼓励全民创业促就业。以创业扩大就业、扶持创业培养企业家为目标,通过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环境,努力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小额担保贷款长效机制,扩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扶持范围,大力开展“农民创家业、能人创企业”活动,积极实施人人技能工程,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快县区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进度,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公正合理的进入、退出机制。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适当降低社会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增加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供给,年内解决1000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建立慈善爱心救助基金,建成阳光大厦,抓好市儿童福利院建设。
  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建立市、县、乡三级老年教育网络阵地,力争年内建成1-2所县区老年大学;建成10个社区养老中心;每个县区建成1-2所规模较大、档次较高、服务设施齐全的中心敬老院。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养老院和老年公寓,探索为老服务义工制度,全面落实为老年人服务的优惠政策,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发挥华厦老年大学、夕阳红总部服务老年人的主阵地作用,使其成为市区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重要场所。整合县区老年事业服务机构,建立适应老年事业发展的组织服务体系。
  全面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建立社区资源共享机制,着力扶持培育各类民间组织和社区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个体化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以及“绿色社区”和“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加快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信息网络平台。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社区和生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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