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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1-9月市场物价运行情况的通报


  (四)抓好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掌握价格变动趋势
  针对猪肉价格出现的大幅度上涨,市政府高度重视价格监测工作,加大对价格监测基础建设投入力度,促进了全市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全市物价部门及时启动肉禽蛋副食品价格应急监测日报,增加监测品种范围,每天专人定时定点采价并汇总上报副食品价格变化情况,密切关注掌握肉禽、粮食、食用油等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及时进行价格预警并提出对策建议。在价格上涨过快期间,市长朱以庄、副市长杨文杰多次在价格监测日报表上作出批示,促进了市政府确定相关控制物价措施的落实。
  (五)严格控制政府调价政策出台
  针对物价上涨的严峻形势,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市政府严格控制地方调价项目出台。明确从下半年起,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以及对物价指数上涨影响较大的所有水、电、气、有线电视等价格和收费项目调整,一律停止出台。同时,要求区县政府认真清理检查今年以来的越权定价行为,并按规定切实予以纠正。
  (六)认真落实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措施
  一是落实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政策,除按国家规定向低保对象足额发放补助金外,市政府先后两次安排专项资金对城市低保户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人员生活稳定。二是采取措施,抓好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先后组织物价、工商、商务、畜牧、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发出《关于做好学校学生食堂猪肉供应和饭菜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协调组织猪肉对学校食堂进行直销,对涉及的水、电、气价格按居民生活类别执行优惠,努力降低经营成本,较好维护了学生利益,确保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
  由于我市高度重视稳定物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一系列发展生产、保持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较好保障了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目前,随着各项政策和调控措施的逐步到位,我市猪肉等副食品价格持续上涨态势得到了抑制,并开始呈现有所回落。到9月底,全市去骨腿肉平均价格25.33元/公斤,较7月份下降6.73%,较8月份的环比涨幅回落2.2个百分点。受猪肉价格涨幅减缓,禽、水产品价格环比下跌等影响,9月份CPI涨幅较8月有所回落,同比上涨8.1%,较8月份回落了0.7个百分点。距年底还有两个月,全市物价调控任务仍十分艰巨,请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努力实现物价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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