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1-9月市场物价运行情况的通报
(泸市府办函〔2007〕2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监控全市物价控制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实现下半年物价控制目标的紧急通知》(泸市府办函〔2007〕141号)要求,市物价局、市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对我市今年1-9月市场物价运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1-9月我市市场物价运行情况及特点
今年1-9月,泸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5.7%,高于全国(4.1%)1.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5.3%)0.4个百分点,超过省下达3.5%的物价控制目标。在全省10个物价调查城市涨幅由高到低排位中居第3位,低于南充(6.7%)、广元(6%),略高于周边内江(5.6%)、自贡(5.1%)、乐山(5.1%)。主要表现为:
(一)CPI涨幅持续走高
今年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逐月攀升的运行态势,1-9月分别为3.8%、2.7%、4.2%、4.8%、5.2%、6.1%、7.7%、8.8%、8.1%。自3月份起连续7个月物价涨幅超过3.5%的警戒线,5月随着肉价大幅攀升涨幅逐月扩大,8月上涨幅度达到最高,9月CPI涨幅较8月有所回落。
(二)物价上涨主要是结构性上涨
从居民消费八大类指数看,结构性特征较为明显,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居各类之首,上涨12.9%,烟酒、家庭设备、医疗保健、居住等四类价格涨幅在1.6%-6.5%之间;衣着、交通通讯、文化娱乐三类价格有所下降。从消费价格内部构成看,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价格指数只上涨1.6%。可见,居民消费价格是以食品类推动的结构性上涨,而非全面价格上涨。
(三)食品类价格持续攀升,上涨速度与猪肉价格同步
今年,泸州市场物价上涨带有明显的食品推动型特征。1-9月,我市食品类价格累计上涨12.9%,推动物价指数上涨4.5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78.9%。1-9月食品类价格涨幅分别为:6.1%、3.2%、8.5%、9.6%、lO.9%、l4.6%、21.5%、23.8%、18.9%;猪肉价格涨幅分别为23.9%、2O.8%、26.1%、37%、54.3%、66.8%、94.3%、110.7%、83.3%。由此可见,我市食品价格上涨速度与猪肉价格上涨基本同步。
(四)核心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比较温和
1-9月在食品类价格大幅上涨同时,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8%,拉动总指数上涨1.2个百分点,影响程度只有22.2%。按国际普遍采用的核心消费价格指数衡量物价上涨程度,1-9月仅为1.7%,说明当前物价上涨仍比较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