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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公安局等关于2008年泸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考评工作迎检方案的通知

  5.B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须满足评价体系指标76项,其中调查指标23项, 90≤总分值<95。
  三、工作目标

  此次我市迎检工作目标是继续保持B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目标,严格对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7年版)的要求,查漏补缺,认真准备,力争各个方面各项工作都能达到要求。
  四、迎检范围

  此次我市迎检范围为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城区(建成区),其中江阳区、龙马潭区城区为重点。另外,“畅通工程”严管街为江阳区江阳主干道、迎宾大道、龙马潭区龙南路三条街道,严管区为江阳区北城片区。
  五、迎检工作重点、难点
  (一)软件资料方面
  查漏补缺2006、2007年实施畅通工程方案;2008年2月20日前报2006、2007两年实施畅通工程总结;按照评价体系要求准备自评资料。
  (二)硬件建设方面
  查漏补缺城区道路(重点是主次干道、迎宾大道、龙南路一线、龙马大道一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志方面主要是部分标志老化、规格较低,应重新按国标设置,另外部分广告牌及绿化遮挡标志,而且有的广告牌与标志颜色过于接近,使交通标志不突出,应清理整治。标线方面主要是磨损严重,特别是车流量大的路口、路段几乎消失殆尽;检修城区所有灯控路口;检修所有道路交通监控摄像设备。
  (三)道路秩序管控方面
  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规建、城管、工商、公交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有针对性的开展对我市“畅通工程”实施范围内的主要街道、主要进出城区路段路口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严管街区。对占道或“冒口”经营、座商不归店、不按规定停车(包括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公交车不按规定进出站、出租车违章调头等实施专项整治,同时交警各大队应组织力量加大对行人的规范力度。
  (四)营造浓厚的实施“畅通工程”宣传氛围
  公安交警、规建、城管部门,应在街道明显位置设立“畅通工程”及“城市管理示范街”的相关标语、标识,并利用各大媒体宣传“畅通工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迎检资料准备

  “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指标多、涉及面广,加之对迎检资料的要求比较高,各项资料都必须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7年版)的要求和说明收集和取得。因此要按照项目对口的方式进行分类,不同部门由畅通工程自评资料调查汇编及联络工作组的联络员按规定时限提供相关项目资料,在审核后统一收集汇总,形成自评材料并将基础资料汇编成册。同时各部门在评检专家组莅泸检评时负责各自项目材料的介绍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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