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为节省财政资金,有效遏制重复测绘,保进我省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广泛共建共享,凡我省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测绘成果。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我省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办法,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起分工协作、顺畅高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地理信息标准建设。
(五)加强基础航空航天遥感资料成果的统筹协调
我省各行业利用航空航天遥感资料要纳入政府采购,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充分利用国家的测绘卫星遥感资料,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多种分辨率和多种类型遥感影像的需求。
(六)加强测量标志保护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并负责国家一、二等点和省级基础控制网点测量标志的普查维修和保护。
制定我省测量标志土地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七)加强测绘市场统一监管
要加强地图管理,提高联合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编制、出版、传播、使用地图以及侵犯地图知识产权等行为。加快建立测绘市场信用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省内测绘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测绘执法监督,逐步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
(八)加强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统一监督检验职能
要健全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测绘质量监理制度,加强测绘质量监督。加强我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职能和工作力度,加快质量检验设施建设,提高测绘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测绘产品质量,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广大用户提供及时、可靠、适用的测绘服务保障。
四、加强测绘工作的政策措施保障
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测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政府要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本级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公共应急测绘保障、测绘科技创新、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等方面的投入机制,加强财政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测绘工作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