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努力提高依法治省水平。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司法厅)。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断完善对政法经费的保障制度(省财政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省政府法制办)。拓宽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省信访局等)。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深入推进“平安湖北”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
21、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改革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关系,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省编办、省委组织部)。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委组织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进一步削减并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事项,加强审批和服务载体规范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社科院等)。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督系统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布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省政府办公厅、省电子政务办公室、省监察厅)。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省发改委等)。
22、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把文化作为增强凝聚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提高文化软实力,把建设文化强省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让全省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制定和完善文化强省建设规划,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统计制度(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长江出版集团、省发改委、省统计局)。
2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支柱、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学习和饯行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将其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和学校的教学内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理论学习培训活动。运用新闻、出版、文艺等多种形式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规划实施一批事关全省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重大选题,深入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营造氛围,为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委党校、省社科院)。
24、建设和谐文化。加强全省各级爱国主义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逐步实行免费对社会开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培养公民的诚信观念(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提高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效,大力提倡社会志愿服务,逐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倡导和谐理念,树立文明形象(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继续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发展基层文化,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科协)。切实掌握社会各阶层思想动态,注重网上舆论引导,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省委宣传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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