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培育有创新实力的优势研究机构和科研团队。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完善和落实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激励政策,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组织协调,搭建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服务平台,建立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在若干重点领域形成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增强科技创业服务能力,形成一批创新创业基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培育自主创新的生力军。到2020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统计局)。
6、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科研开发资源,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战略资本进入产业化过程,切实把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建立面向市场需求的科研项目资助机制,引导科研力量到经济发展的一线去解决问题,优先支持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项目,促进科研和经济发展更紧密结合。制定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健全科技成果价值评价体系,取消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限制,提高职务成果的奖励标准,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委农办、省农业厅、人行武汉分行等)。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展示和交流平台,发展网上技术市场,完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功能,促进技术市场与产权市场、金融市场的衔接,拓宽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国资委、省经委、人行武汉分行、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
7、建设创新型人才高地。继续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以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为纽带,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与重用人才相结合,培养造就富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与使用,继续实施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开辟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高速”通道,重点引进领军人才,创造条件使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工作,吸引外资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通过项目引导,积聚一批世界知名技术专家,培养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创新支持企业引进人才的政策,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有效配置我省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建立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深化科技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大省级科技奖励力度,表彰奖励科技创新成果和优秀科技人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8、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规政策,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建立增长机制,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探索建立各类“种子基金”,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投融资体系(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湖北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加快科技资源平台建设,推进信息情报、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在全社会共享共用。建立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的科技评价机制,大力培育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的技术交易环境(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设立政府科技计划和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绩效目标,建立追踪问效机制,坚持实施科技目标考核责任制(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9、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加快圈内产业融合与对接,密切信息、科技、文化、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使武汉城市圈的发展水平位居同类城市经济圈或经济带的前列(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和武汉城市圈各市)。全力支持武汉市加快发展,使武汉市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省发改委、武汉市)。进一步增强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省发改委、宜昌市、襄樊市)。推进“一江两线”经济带建设,支持促进长江沿线和汉(口)十(堰)、荆(州)襄(樊)高速公路沿线地区加快发展。高度重视中等城市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省发改委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政策,促进恩施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省发改委、省民宗委、恩施州等)。支持神农架林区搞好生态保护和适度旅游开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旅游局、省林业局、神农架林区)。
10、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支柱产业。加快形成光电子信息产业链、新材料产业园区和先进制造产业群,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明显提高,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位居中西部前列。深入推进东汽集团的进一步开放、合作与重组,支持武钢集团等骨干企业发展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加快实施武汉80万吨乙烯等重大工程项目,争取每年新上几个重大工业项目。加大装备制造、食品、纺织、建筑、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注重完善、延长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形成一批集中度高、关联度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群体(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抓紧核电项目争取和油气勘探工作,以铁路、公路、航空和水运特别是长江黄金水道等建设为重点,加快形成便利、通畅、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武汉铁路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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