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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鄂办发〔2007〕3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25日

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责任分工方案

  省委九届二次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意见》(鄂发〔2007〕24号)明确提出,要努力把湖北建成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为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打下坚实基础;到2012年和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18万亿元和4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分别达到27万元和5万元,2012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超过1000亿元,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1、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坚持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突破口,把承接产业转移作为扩大开放的重中之重。到2012年,力争实际利用外资超过60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1倍以上。实行引进外资与引进内资相结合,在引资方向上,巩固港台、发展日韩、开拓欧美、紧紧抓住长三角和珠三角。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更加注重引进项目的技术含量和科技层次、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环保标准。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实行重大项目调度制度和领导跟踪服务责任制度。建立信息互通、利益共享机制,鼓励联合招商,防止以优惠政策攀比为主要内容的无序竞争(省商务厅、省经协办、省发改委)。
  2、加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坚持工业园区发展与开发区发展相结合,逐步形成一批特色园区、专业化园区和科技园区。大力推进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配套产业,促进园区提档升级。支持各地创新园区开发机制,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赋予各级开发区更大权限。给予国家级开发区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积极支持产业关联度和集中度高的省级开发区申报成为国家级开发区或争取享受国家级开发区的有关政策,重点扶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
  3、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加强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大型和成套设备的出口。鼓励农产品出口,大力发展创汇农业。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使更多产品进入跨国采购体系。鼓励加工贸易向研发设计、高附加值产品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延伸,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及其配套产业,重视发展服务贸易。大力发展软件外包业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出口品牌发展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国家级出口品牌和一大批省级出口品牌。培育和壮大外贸经营主体,培植外向型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出口企业群体。优化进口结构,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走出去”步伐,争取更多大项目中标签约,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鼓励优势企业境外投资办厂。力争到2012年,全省进出口总额超过300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1倍以上(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委、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4、不断改善和优化开放环境。抓紧制定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积极落实扩权县市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宜于下放管理权限的审批事项尽量下放,赋予县市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省经委、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审改办)。加强外商服务窗口建设,提高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效能,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和经济环境投诉中心的运行机制(省商务厅、省监察厅)。加强通关口岸建设,争取口岸规模、运量、效益和管理水平走在中部省份的前列(省商务厅、武汉海关)。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深入开展信用评级活动(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武汉分行、省经委、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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