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制清册,再上报县(市、区)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审核结果以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市(州)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由市(州)农业、财政部门汇总后报省农业厅、财政厅作最后终审。
3、省财政厅根据最后终审面积,将补贴资金拨付县级财政并在政务网上公示。乡镇财政所依据补贴清册,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形式,直接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4、十二月中旬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向农业部、财政部上报2007年湖北省秋冬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和向农民发放的补贴资金,同时报送分县(市、区)的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表。
三、项目管理
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发放和监管。我省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省农业厅、财政厅负责湖北省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1、及时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协调项目县有关工作。
2、公布本省良种主推品种。2007年主推品种:中油杂2号、华油杂6号、华油杂9号、中油杂11号、中油杂12号、中油杂8号、华油杂12号和中双9号。引导农民自主选择优良品种。
3、省农业厅、财政厅组织专班于12月上旬核实项目县上报的种植面积。
4、及时组织本省技术培训、项目监督检查及工作总结,并将项目总结报农业部、财政部。
5、对项目县使用的主推品种的种子质量和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报农业部。
6、省级财政根据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政策宣传、面积核实、登记造册等管理支出。
(二)项目市(州)、项目县(市、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1、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建立责任制。
2、开展基层技术人员及农户的技术培训。
3、组织乡镇、村开展油菜种植面积登记、公示和复查核实工作。
4、组织项目公示。在油菜播种(移栽)基本结束、农民登记种植面积后,组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种植农户、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5、建立油菜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包括村级建立分户油菜种植面积登记表,乡镇建立各村分户油菜种植面积和补贴资金档案,县级建立以村为单位的油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主要品种和轻简技术等油菜生产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