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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施工建设阶段(2006年5月26日~8月20日)。施工企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工期,推进工程进度,对进厂原材料进行检测见证,防止发生以次充好和偷工减料现象。监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对每道工序、每个环节实施有效监管。建设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现场,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基础、主体和装饰等分部工程完工要组织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四)竣工验收阶段(2006年8月21日~8月30日)。县、区危改办组织城建、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学校等单位进行全面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施工企业马上整改,达到质量标准。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周海成 副市长
  副组长:赵明江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季学文 市长助理
  成 员:单海峰 市教育局局长
      刘 英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邹晓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德君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广旭 市教育系统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 英(兼)
  副主任:李广旭(兼)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危改工作的落实。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改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各县、区人民政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件头等大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坚决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歼灭战”。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各县区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危房改造工程负总责,教育局长负直接责任,危改学校校长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建立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制度,危改办工作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有效利用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危改专项资金实行“省拨、县用、市监管”的办法,市财政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临时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危改项目工程基础完成、主体完成和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分别拨付工程总造价的30%,预留的10%质量保证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改资金要按程序由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凭相关手续直接拨付到承建项目的施工单位,杜绝挤占挪用及拖欠工程款问题发生,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危改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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