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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6〕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大庆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十项利民行动”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里部署和要求,集中时间和财力,彻底改造现有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内容
  根据省里核定和下达的计划,全市现有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56所,面积39018.2平方米,核定不可预见因素面积为7631平方米,总投资3019.1万元。其中大同区6所,面积3398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878平方米,投资277.9万元;肇州县14所,面积8966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1958平方米,投资710.1万元;肇源县16所,面积14693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2625平方米,投资1119.2万元;林甸县5所,面积2572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745平方米,投资215.6万元;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5所,面积8983.4平方米,不可预见因素1425平方米,投资696.3万元。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里提出的2006年8月底竣工投入使用的工期要求,各县区大体按以下几个阶段组织推进危改工程。
  (一)规划选址阶段(2006年4月15日~4月25日)。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把改造的D级危房学校纳入到当地教育的整体布局规划之中,通盘考虑,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学校位置和建设面积,保证学校建设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符合小城镇建设、资源整合的要求,符合“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设计招标阶段(2006年4月26日~5月25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熟悉教育建筑特点、有一定经验的设计单位,按照《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做好学校建筑设计工作。设计方案经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按程序进行施工招标。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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