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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6〕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了确保“五一”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工作正常运转,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加强与市政府总值班室的联系,涉及公共安全等重要部门的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安排业务骨干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对值班工作和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信息及时报送。
  二、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电力、铁路、交通、城管、水务、安全监管、通信、旅游、工商、食品药品、物价、民政、劳动保障、信访、应急办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以备紧急调度使用。遇有公共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有关情况。
  三、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电力、铁路、交通、城管、水务、安全监管、通信、旅游、工商、食品药品、物价、民政、劳动保障、信访、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五一”期间出差、出访或休假,要按规定提前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四、市政府总值班室将在节日期间采取不同方式,抽检各地、各部门值班工作情况,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漏报甚至瞒报值班信息、对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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