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保障
公共场所及重要道路的技防建设及主要传输线路费用由各级政府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和金融单位及其所属的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所在单位负责,市属居民住宅区技防建设费用由各级政府、物业主管部门、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各受益单位要自行负责与公安监控中心的接入费用,自行维护本单位内部技防设施。
四、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形成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整体合力,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实施。
(一)明确职责,健全机构。根据《大庆市加强治安科技防范建设2006~2008规划》,成立由市综治办牵头的推进技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承担建设项目任务的相关单位、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逐级落实责任和措施,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系统建设和应用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各单位要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扩大对外宣传,充分发挥大众媒体正面引导作用,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要通过设立专栏、制作影视宣传片、撰写调研文章等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工作成效,努力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要坚持“统一技术规范,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的原则,按照公安部门的指导意见、技术规范和《大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进行建设,为纳入以公安监控中心为核心的报警与监控网络做好充分准备。各大企业在开展技防建设中,要主动征求公安机关意见,按照《大庆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建设,防止出现各自为政、无法联网的问题,确保建成覆盖全市的技防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四)提高素质,培养人才。为保证全市技防建设工程能够发挥最大效益,公安部门要对监控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颁发证书,实现技防监控人员持证上岗。各建设单位要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大胆引进和使用人才,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管理机制,促进优秀人才充分施展才能。
(五)合理投入,注重实效。各建设单位既要加大投入力度,又要节约建设经费,精打细算,用足用好建设经费,防止铺张浪费。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出现工程建设中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