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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7〕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市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完成200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任务目标,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所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意见》(黑政发〔2007〕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与协调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改革和发展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市政府成立由韩冬炎副市长为组长,由市经济委员会、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庆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切实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做好做实调查摸底工作,针对不同情况提出相应解决办法和措施,积极推进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工作。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理和化解在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困难和新矛盾,增强工作预见性,有力推进企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组织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平稳推进,积极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07年6月11日~7月1日)。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2007年7月2日~8月31日)。组织实施,督办检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区及市属欠薪企业进行现场工作指导。
  第三阶段(2007年9月1日~12月31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组织有关人员对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建立企业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加大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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