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分工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7〕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的深入开展,现将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分工调整如下:
韩学键市长主持全市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曹力伟副市长分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本战线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市政府领导对以下联系单位只负有监督检查责任,重在加强领导,督办落实,事故责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韩学键市长联系大庆石化分公司,杨彦彬秘书长协助;韩冬炎副市长联系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李云迪市长助理协助;王洪恩副市长联系萨尔图区、让胡路区,孙伯信市长助理协助;付淑兰副市长联系龙凤区、林甸县,季学文市长助理协助;田凤春副市长联系肇源县、肇州县,王大宇副秘书长协助;沈宏宇副市长联系大庆炼化公司、蓝星集团大庆分公司,蔡俭副秘书长协助;曹力伟副市长联系红岗区、大同区,汪严明市长助理协助;栾莹副市长联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孟德学副秘书长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