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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7〕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2007年9月5日,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呈报的《国务院安委办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同志在对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后与省政府交换意见时的讲话》上做出重要批示,对年底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黑安传真〔2007〕第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迅速传达,并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深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清醒地认识到“不是企业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企业”,全面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二、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安排和部署,特别是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第二季度工作例会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的通知》(庆安发〔2007〕10号)要求,认真总结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前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整改不力、久拖不决、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要求及时、如实填报《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汇总表》,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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