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大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大庆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7〕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大庆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日
大庆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七年八月一日)
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省委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批示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化,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省政府《批转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发〔2007〕38号)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省道路交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分阶段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力争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改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市政府的“两降两保”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平安大庆、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曹力伟
副组长:汪严明 赵德民 兰英杰 刘洪君 苏义斌
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主 任:苏义斌
副主任:毕永志 徐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