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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任万成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海宝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 策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薛 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枫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裴建华  市卫生局局长
      单海峰  市教育局局长
      杨一龙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刘兆全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苗春水  市商务局局长
      刘桂岭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方 洁  市粮食局局长
      潘智东  大庆海关关长
      魏元禄  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罗静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郝德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栾福成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雷佳斯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市长助理季学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群众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同时也关系到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能否保证食品安全,也是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政治责任感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强化监管,确保大庆地区食品卫生、安全。
  (二)加强组织,责任到位。集中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各县(区)、各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县(区)政府、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整治工作方案,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要把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业食品、肉禽、进出口产品等十大类商品分别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整治期间要加强协调组织和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全面配合,协调联动,综合整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日报、晚报、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丰富宣传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质量诚信、守法经营,引导市民消费,让社会各界了解整治工作情况。同时,对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业户,要及时公布“黑名单”,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另外,要保证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全天开通,引导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严格督查,整体推进。对各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落实责任状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兑现奖惩。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政府研究室等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各个环节,特别是管理职能有交叉的环节,要加强检查,督促各部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食品安全监管上的“空白区”。同时,对推诿扯皮或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及时纠正。要建立综合整治督查通报制度,对督查整改不及时、工作不到位的部门要予以通报,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牵头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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