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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7〕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大庆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黑龙江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7〕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市情调查,是了解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全面掌握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
  普查工作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掌握全市污染源的总体样本,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提高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
  (四)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市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与范围
  (一)普查时点。此次普查索取数据的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大庆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为提高普查效率,节约成本,本次普查充分利用现行环境统计体系基础,将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两部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一般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十一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十六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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