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7〕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八日

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7〕25号)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各县区政府、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坚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突出做好六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在用的公路和桥梁工程。包括:1.跨江特大桥梁;2.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3.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量较为集中的桥梁;5.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排查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二)铁路交通设施。包括:1.在建铁路桥梁和站房;2.已经投运铁路干线和其他客运量较大线路(支线、地方铁路)桥梁和站房。排查工作由哈尔滨铁路局大庆车务段牵头,会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实施。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蓝星石油大庆分公司、中油东北销售大庆分公司、中油黑龙江大庆配送中心等中省直企业自备铁路排查工作由各相关企业组织实施,排查情况报哈尔滨铁路局大庆车务段。
  (三)水运交通设施。以港口和航电枢纽为重点,包括:1.500吨级以上内河港口码头;2.通航500吨级以上船闸;3.所有航电枢纽工程。排查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水务局组织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