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一是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实行“三员四定”(即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进四图”(进村、进户、进企业调查摸底,变化动态图、行业分布图、责任落实图、安全警示图)、“两书一报告”(责任书、承诺书、质量情况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坚决遏制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尽快形成对安全类产品全过程监控机制。二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要严格执行质量追溯和退市召回制度,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三是要定期发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四是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加大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的标准化、检验检测技术方面的交流,鼓励产业协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五是要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并探索与金融部门联网,限制不法企业和有关经营者的信贷。六是要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应急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九)舆论宣传,善加引导。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及其成效。各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织机构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农产品、消费品等工业产品和食品、药品和进口商品的监督抽查结果及餐饮业、屠宰业规范整治状况,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始终要有政府权威、有力、科学、理性的声音,让群众有信任感、有安全感。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宣传质量诚信、守法经营、弘扬正气,引导消费;要密切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行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及时公布制假售假失信企业“黑名单”;要大力宣传各级政府狠抓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为举措。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产品质量知识,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民质量法制观念、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宣传优良品牌、优秀企业、食品放心乡镇、食品放心社区,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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