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涉及健康和安全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以及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吊销一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证照;集中整治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集中产地和专业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区域;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要严肃处理。到2007年年底,在十类产品生产企业中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得到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检查是否符合备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兽药和从非备案养殖场收购原料问题,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养殖场,吊销其备案资格;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检行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制止买卖单证,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非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走私行为,对非法进口的产品一律退货或销毁;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产品、摩托车、沙滩车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加强对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标准进行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进出口。进一步规范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到2007年年底,实现出口食品货证相符;涉及健康安全产品的进出口监管明显加强。此项工作由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局、大庆海关配合。
三、方法步骤
此次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方法。各级政府是这次行动的主要发起人,对此项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落实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7年8月16日至8月24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张左己省长在全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和地方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