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机制。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二是推动土地经营体制创新,引导和鼓励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采用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把分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合理、有序地向农业专业户、农业民营企业流转,实行规模化生产、企业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形成农业生产现代化的分工合理的经营机制。
(三)完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巩固建设防洪减灾工程。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对防洪减灾的总体要求,制定易洪易涝地区农业结构调整方案,明确区域防洪建设主要任务。在松嫩两江流域以堤防加固和达标为目标,巩固完善干流和重要支流堤防、设施农业防洪工程。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和标准化工程建设。加强重点防洪区的水文报讯和预警预报系统建设,联合调度大中型水库水利工程,提高现代农业防汛调度指挥能力和防洪减灾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结合堤防工程建设,立足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巩固堤岸。建设水系林网;以道路系统为骨架,建设形成道路林网系统;以基本农田为载体,建设路、沟、渠防护林带,保护农田,隔离生物,防治灾害。三是开展农业保险。抓好现代农业政策性保险和互助合作保险的试点工作。各级财政安排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围绕优势农业产业和设施农业,制定理赔标准和优惠政策,发挥农业部门监管职能,进行农业保险全程监管,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发挥产业协会作用,在互助合作保险上下功夫,增强现代农业各产业间相互合作、自我保险的能力。
(四)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机制。加大农业普法力度,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消除生产环节的污染。实施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围绕保障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业自然资源、保护农业重大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建立起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建立起农业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经常化。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做到立案查处率98%以上、行政处罚结案率98%以上。
(五)完善农业投融资机制。一是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导向,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银行信贷投入为支撑,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投资机制。凡属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如水库、水利、农村电网、农村公路、高新技术项目等关系到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以国家财政投资为主,鼓励和引导集体、个人参与投入;凡属合乎国家农村产业政策的竞争性项目,以经营者投入为主,财政、信贷扶持为辅;凡属一般的经营性项目由经营者作为投资主体。市、县(区)财政要按照中央有关财政支农政策,逐年加大农业投入。增强农业投资公司实力,发挥农业投资公司作用,稳妥、规范地开展现代农业信用担保。二是建立投资激励机制。运用价格、信贷补贴、收费、奖励等激励机制,鼓励农民、个人、企业经营者、外商开发农业项目。三是健全投资责任和风险约束机制。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使经营者自担风险、依法经营,真正成为投融资主体。四是引进市场机制,改革金融信贷投资体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金融部门与农业项目经营者共同投资、共同发展、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资金融通新机制。
切实加强现代农业建设的领导,落实权责一体化。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的发展,切实做好本级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和解决现代农业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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