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三路阀门厂职工平房区拆迁。总建筑面积10320平方米,其中有产权房屋面积5410平方米,拆迁补偿概算投资1600万元;公企面积7100平方米,拆迁补偿概算投资2000万元。总计3600万元,由市政府负责。被动迁户就近安置在利民苑小区。
5.儿童公园桥及中七支路环境改造。概算投资2020万元,由市政府负责。
上述项目总概算投资18.33亿元,其中市政府承担8.66亿元,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承担9.52亿元,大庆石油管理局承担1500万元。
(二)让胡路区
1.三胜村、新华村、向荣村改造。采取龙凤铁东村改造模式,改造拆除的房屋在村内规划建设;保留房屋进行“穿衣戴帽”;对流动人口有证房屋实行货币化补偿拆迁,不再安排宅基地异地建设,无证房屋依法进行拆除;对小区商业、娱乐、设施配套等功能性项目,如资金有困难,可先规划预留出建设位置。
项目概算投资1.85亿元(三胜村7144万元、新华村3759万元、向荣村7633万元),含绿化2821万元。按照市政府2007年4月20日第18次会议纪要精神:“采取龙凤区政府、龙凤镇、村民承担三分之一、市政府承担三分之二的办法予以解决”。市政府承担部分,在让胡路辖区内2008年、2009年开工建设的项目需上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市级留成部分,以项目建设形式返还让胡路区。整体概算投资由让胡路区政府承担三分之一,即6178.7万元,市政府承担三分之二,即1.24亿元。为保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由让胡路区政府先利用大庆市商业银行贷款解决全部改造资金,待年底再与市政府统一结算,用市政府返还的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维修改造喇嘛甸火车站外部环境。概算投资829万元(动迁房屋600万元,环境改造229万元),由市政府负责。
3.环境改造建设。建设绿地244.35 公顷,其中完成三角带绿化90.5公顷,三角带至让杜路铁路区间绿化73.35公顷,三胜村、新华村、向荣村绿化建设80.5公顷,概算投资7736万元。由让胡路区政府负责。
上述项目总概算投资2.71亿元,其中市政府概算投资1.31亿元,区政府概算投资1.4亿元。
(三)龙凤区
1.龙凤区永泉村改造。拆迁补偿资金概算投资8000万元(最后按评估补偿金额为准),由市政府负责。村民安置楼由龙凤区、龙凤镇、永泉村村民集资,区政府概算投资2000万元,村民自筹概算投资5000万元。
2.永泉村、铁东村绿化。绿化面积68.7公顷,概算投资1880万元,由龙凤区政府负责。
3.卧龙桥环境改造。概算投资248万元。龙凤桥环境改造。概算投资602万元。总计850万元,由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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