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庆石油管理局:负责龙凤桥至喇嘛甸铁路两侧规划整治红线内油田权属用地上的绿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六)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龙凤桥至喇嘛甸铁路两侧规划整治红线内本公司所建的绿地、油田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划。铁路沿线综合整治规划红线内原则上不再审批、建设规划整治内容以外的建设或开发、改造项目,如因产能建设或铁路运输需要,新建或开发、改造项目需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报批。
(一)新建项目审批。在铁路沿线管理控制范围内新建工程项目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经市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环保和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或改造。
(二)绿地占用审批。铁路沿线综合整治规划红线内铁路权属用地上已建绿地和树木,铁路部门如果改造、扩线需要占用时,由铁路土地主管部门提前60天函告市政府,由市政府安排树权责任单位自行处理树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因油田产能需要占用由本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绿地和树木,要提前60天函告市政府,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审定后,由油田建设单位自行处理树木,市政府免收绿地占用费、树木赔偿费。铁路部门或油田产能占用非本单位权属用地上的绿地和树木,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三)村镇建设审批。铁路沿线综合整治规划红线内进行村镇建设的,要按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详细规划组织实施。
四、细化管理标准。铁路沿线环境管理要体现高标准、高水平和精细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明确各责任单位负责的绿地、桥梁、街路、照明、居住区等日常养护、管理标准,作为日常检查、考核的依据。
(一)红线管理标准。禁止在规划整治红线内建设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禁止在规划整治红线内设立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任意倾倒建筑(或生活)垃圾、工程渣土、残土、工业废渣,堆放物料、杂品。禁止在规划整治红线内建设有碍市容观瞻、污染环境、影响列车运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在规划整治红线内挖沙取土,破坏绿化和绿化设施。
(二)绿地管理标准。绿地内不得有枯枝死树,树穴内不得有杂草,树穴外杂草要修剪,高度不超过30厘米。每年春季、秋季都要浇水。及时对病虫害进行防治。四是绿地内卫生清洁、无飘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