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主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庆政发〔2007〕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主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主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巩固主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大庆,确保石油、石化企业安全生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现就加强主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管理内容。主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管理主要指滨洲线大庆辖区东起卧里屯火车站西至喇嘛甸火车站,铁路沿线两侧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红线以内的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内容为:
(一)设施管理方面。主要指铁路沿线两侧护坡、防护栏、铁路运输设施;供排水设施、桥梁、涵洞、道路;广场、停车场、人行天桥;户外广告设施和油井设施、通信供电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绿化养护方面。主要指铁路沿线规划整治红线内绿地日常养护管理。
(三)环境卫生方面。主要指铁路沿线两侧楼区建筑、改造后村屯、空闲地的养护或清扫保洁管理。
二、落实管理责任。主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管理总体上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分别由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落实本行政辖区铁路沿线规划整治红线内环境管理工作,并负责协调、检查、监管辖区企事业单位(包括铁路部门)铁路沿线环境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面跟踪督办和执法检查。具体责任划分为:
(一)铁路部门:铁路两侧属于铁路部门管理的围栏以内绿地、环境卫生和新建的经济适用住宅小区管理,由铁路部门负责。
(二)萨尔图区政府:万宝大市场至西槐路(后龙岗)立交桥铁路两侧规划整治红线内非油田土地上的绿地、环境卫生、道路、污排设施、广告牌匾、停车场、新建的人行桥(桥上、桥下)的保洁、照明、维修和养护由萨尔图区政府负责监管或组织有关部门管理。
(三)龙凤区政府:卧里屯至万宝大市场铁路两侧规划整治红线内的绿地、环境卫生、道路、污排设施、广告牌匾、停车场、新建的人行桥(桥上、桥下)的保洁、照明、维修和养护由龙凤区政府负责监管或组织有关部门管理;永泉村、铁东村改造后村屯环境管理由龙凤镇政府负责;澳龙地区居住楼区环境管理由相应物业公司负责,楼区红线外公共部位环境由龙凤区政府负责监管或组织有关部门管理。
(四)让胡路区政府:西槐路(后龙岗)立交桥至喇嘛甸火车站两侧规划整治红线内非油田土地上的绿地、环境卫生、道路、污排设施、广告牌匾、停车场、广场、新建的人行桥(桥上、桥下)保洁、照明、维修和养护由让胡路区政府负责监管或组织有关部门管理。改造后的新华村环境管理由喇嘛甸镇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