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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关爱贫疾农民募捐活动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关爱贫疾农民募捐活动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7〕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贫疾农民的生活和健康情况,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起的关注贫疾农民大型募捐活动已在全国开展,我市是接受红十字会救助的受益地区。为弘扬红十字精神,关注贫疾农民疾苦,为贫疾农民奉献一份爱心,现就在全市开展关爱贫疾农民募捐活动通知如下:
  一、募捐款项用途
  本次募捐所筹款项将全部用于本市贫疾农民生活及健康救助。
  二、活动时间自2007年5月10日开始至2007年5月25日结束。
  三、捐赠方式
  在自愿的前提下,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由本单位直接组织职工捐赠,款项统一上交市红十字会。
  单位捐款可直接打入市红十字会救灾帐户
  个人捐款可直接到市红十字会捐赠
  捐款帐号:收款单位: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行工农支行
  帐号:0906020129264049102
  联系电话:6168799

  四、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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