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适应农村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统筹城乡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理解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领会精神,消除误区,积极推进,为改革顺利进行奠定良好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改革顺利实施。具体改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改革领导小组,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县财政部门要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完善措施,严明纪律,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不得在实行改革过程中私分集体资产、滥发钱物,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县乡财政部门要按照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县乡财政公开、透明程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财政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和资金流程,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及规程、财务管理规定、财政资金流程、支出业务审批流程、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和出纳岗位职责及业务操作规程、县乡网络及计算机管理操作规程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乡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加强县乡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财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辽财人[2005]424号)精神,切实加强县乡财政财务干部管理,严把财政干部人口关,建立县乡财政干部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专业化水平。县财政部门要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干部配备力量,做好对改革工作的指导。乡镇政府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领导,优化干部配置,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操作技能的人员充实到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为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