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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6〕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年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年的实施意见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为全面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在全社会形成爱环境、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氛围,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治脏、治乱,提高城乡环境水平”为主题,以“三管一灭”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卫生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核心,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坚持整治与建设并行,城镇与农村同步,合力营造村容整洁、宜人居住的农村环境,为湖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年”扎实工作,农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农民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农村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加强乡镇农贸市场管理,农贸市场基本达到内外整洁、卫生、有序;外来务工人员集居场所基本达到“四有”;逐步建立农村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垃圾集中收集率达60%以上;农村自来水通村入户率达85%以上;农户户厕无害化改造率达70%以上。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农民卫生素质。在城市巩固已有宣传阵地基础上,开展“健康教育进万家”活动;在农村全面开展“健康知识进农家”活动。加强乡镇所在地、卫生院、行政村宣传阵地建设,充实完善社区服务站健康教育服务功能,并以此为依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地开展高血压、肺结核、艾滋病、肠道传染病(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的防治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自我防病能力。农民及外来务工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和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开展群众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各县区要以开展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精心部署,大力整治环境,全年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大规模卫生死角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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