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认证,推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推动节能、降耗、增效工作,促进企业整体素质提高。
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围绕区域块状经济,合理布局和发展各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推进检验技术进步,构建社会化检验检测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在工业园区建立面向集群的行业技术检测中心,为提高区域经济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构建人才培育机制。加强质量管理人才培养,着力培育一支优秀企业家队伍。通过引进和培养并举,扩大工程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中高级技工的队伍,组织企业职工参加国家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名牌战略提供人才保证。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名牌评价和推荐工作,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符合竞争规则的评价与推荐机制。鼓励支持行业协会、质量和标准化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做好名牌培育服务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名牌战略实施。支持和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道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通过清洁生产、资源节约、污染治理、淘汰落后等手段,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制造业增长方式从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型转变,使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相协调,为实施名牌战略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三)多管齐下,奖优惩劣,努力营造名牌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实行名牌产品奖励政策。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或商务部认定的出口名牌产品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全国免检产品奖励20万元。上述奖励中的80%奖给企业,20%用于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市区企业由市政府兑现,各县由县政府兑现。对企业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政府按制定产品标准的成本给予相应的资助。
积极探索对列入名牌培育工程的企业,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包括在项目立项、用地指标、能源供应、财政贴息、税收信贷、科研立项、技术进步、质量赶超等方面研究探索给予政策倾斜和要素倾斜,在质量管理、信息咨询、管理培训、技术基础工作等方面优先服务。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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