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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名牌产品培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努力打造区域品牌,培育一批服务业品牌。争取两个以上区域经济的名牌产品占到其总量的60%,到2010年,打造1-2个区域品牌。
  培育和发展一批涉及通讯、商业、酒店、金融、医疗等服务业名牌,使服务业名牌占到名牌总量的10%左右。

  三、实施名牌战略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发挥政府部门实施名牌战略的主导作用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品牌管理。市县区建立由政府部门牵头的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名推委),形成名牌推进工作网络,统一领导全市名牌培育发展工作。
  进一步完善市名推委综合管理职能。根据湖州产品的技术水平、质量状况、竞争优势和存在的差距,由市名推委研究制定名牌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发展规划,建立名牌评价专家库,规范市级名牌评价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名牌培育的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名推委开展名牌培育工作。同时重点关注国家、省名牌战略推进情况,及时掌握信息,努力推荐有优势的“湖州制造”产品进入国家名牌目录,打响“湖州制造”品牌。
  切实落实各县区名推委工作职责。根据国家、省、市级名牌产品条件,围绕医药化工、新型建材、新型纺织、特色机电四大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品牌童装、绿色竹木、现代座具、优质水泥等十个全国制造中心,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各县区名推委制定滚动发展计划、建立名牌培育企业档案,分类指导、精心培育,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按照名牌产品要求,提高自身实力,创造申报条件。各名推委办公室要做好名牌申报材料审查审定工作,如实统计相关数据,规范名牌产品管理。
  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经济计划部门要把实施名牌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优强企业相结合,引导大集团、大企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质量技监部门要制定培育名单,指导企业加强质量、标准化、计量基础工作,引导企业申报和争创名牌产品,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建立名牌产品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工商部门要指导企业(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服务行业)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维护商标,争创著驰名商标;农业部门要推动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兴农、鼓励农产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和有关质量认证,发展效益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科技部门要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区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力度,介绍名牌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扩大名牌产品影响。
  (二)夯实基础,提高效能,提供名牌培育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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